监督原则
- 公开透明
- 依法监督
- 客观公正
- 实事求是
- 全民参与
国民共治
以公开透明、全民参与、全过程监督为核心,构建覆盖项目立项、执行、验收、评估全过程的监督网络,实现监督有依据、反馈有渠道、处理有结果、责任可追溯。
由监督委员会、监督管理中心、观察员中心和社会监督员共同组成,分别承担制度建设、具体执行、任务组织和公众反馈职能。
观察员参与项目观察、信息核查、问题反馈和监督建议,可提交监督报告、图片资料、视频资料和建议意见。
监督结果将作为项目评估、工作考核、优秀观察员评选和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。
人人都是监督者,人人都是参与者。以公开促进监督,以监督促进规范,以规范促进发展。